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二连浩特市(简称二连)位于祖国正北方内蒙古自治区中部,与蒙古国扎门乌德市隔界相望,两市区间距离9公里。辖区面积4015.1平方公里,城市建成区面积18平方公里,总人口近10万人。“二连浩特”是蒙语的汉译音,“二连”原名“额仁”,沿用市郊“额仁达布散淖尔”(现译二连盐池)之名。“额仁”是牧人对荒漠戈壁景色的一种美好描述,有海市蜃楼的意思。二连市地势平坦,由西南向东北缓缓倾斜,平均海拔为932.2米。二连市地表无河流,地下有古河道穿境而过。受蒙古高气压影响,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和干旱荒漠草原气候。春季干燥少雨,夏季短暂炎热,秋季天高气爽,冬季漫长寒冷。年均气温3.4℃左右,年均降水量142.2毫米,无霜期90-120天,采暖期210天。二连浩特市辖3个街道、1个苏木:乌兰街道、锡林街道、东城街道、格日勒敖都苏木。